贈予暨大相關資訊

【捐贈相關法規】
【捐贈方式】 (105年7月起新增《線上捐贈》作業,可以信用卡刷卡進行捐款,敬請多加利用)
  貨幣捐贈  
  • 方法一:請下載捐贈單(ODF檔/PDF檔)並填寫後,以傳真或電子郵件(詳捐贈單)方式送出捐贈單後,再依您所選擇的捐贈入帳方式(如下),將捐贈款存入本校受贈專戶。
《現金》攜所填捐贈單至本校行政大樓1樓出納組捐款。
《郵政劃撥》收款人: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募款專戶,帳號:19394487。 《支票或匯票》抬頭: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」,加劃橫線,註明「禁止背書轉讓」字樣,以掛號郵寄「5456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秘書室收」。 《電匯/網路ATM》戶名: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務基金401專戶、銀行:第一銀行埔里分行、帳號:44230100039。
  實物捐贈    請點選填寫捐贈單(ODF檔/ PDF檔)後 ,詳參閱『實物捐贈SOP』(點選下載)辦理各項作業。
 
 
【節稅說明】
  • 營利事業或個人捐款公立學校,得視為對政府之捐贈,可列為當年度費用,且不受金額限制。經本校開立正式收據之捐贈,在當年度所得稅申報之一般扣除額如採列舉扣除額申報,其捐款金額不論多寡可全數扣抵;但超過當年度所得總額部分,不得遞延至以後年度扣除。請參閱相關規定:「所得稅法」捐贈扣抵所得稅之規定。
  • 實物捐贈
依據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」第79條規定,捐贈之原始憑證及捐贈金額之認定如下:
  1. 購入供作贈送之物品應取得統一發票,其屬向核准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購入者,應取得普通收據,並以購入成本認定捐贈金額;其係以本事業之產品、商品或其他資產贈送者,應於帳簿中載明贈送物品之名稱、數量及成本金額,並以產品、商品或其他資產之帳載成本,認定捐贈金額。
  2. 捐贈應取得受領機關團體之收據或證明。
根據財政部94年3月16日台財稅字第09404512540號函:各級政府於接受實物捐贈之相關文書上,免載受贈物之價值,俾免引發不當租稅規劃誤解,造成稅收損失
  • 財政部捐款國庫作業常見問答,請至國庫署網站(網址:www.nta.gov.tw )\常用問答集,類型選擇「庫務管理」下之『如何辦理捐款國庫作業』,瀏覽下載相關資訊。
【捐贈芳名錄】
 
  • 本校每六個月將捐贈者名稱或姓名、內容物、時間及用途於學校網站公告。但捐贈者不願公布名稱或姓名者,得僅就其他部分公告之。
《109年度》《108年度》《107年度》
《106年度》《105年度》《104年度》 《103年度》 《102年度》
 
【表格檔案下載】
【常見問題 (FAQ)】

一、   我想要捐款給國立暨南國際大學,該如何進行?
請先至本校首頁(http://www.ncnu.edu.tw/ncnuweb/)右側《1.校級資訊專區/贈予暨大》下載「捐贈單」填寫後,以傳真(049-2910413)或E-MAIL(詳捐贈單)方式送出捐贈單,或於線上填送捐贈單後,再依您所選擇的捐贈方式,將捐贈款存入本校受贈專戶。本校提供多種捐贈方式供捐款人選擇,您可以選擇使用現金、郵政劃撥、支票或匯票、銀行匯款、ATM轉帳、信用卡線上刷卡等方式捐出您的愛心。          

二、   在國外要如何進行捐款?
您可以國外匯款或信用卡刷卡的方式進行捐款。       

三、   我可以指定捐款用途嗎?
可以的,填寫捐贈單上時,請於《指定用途》欄位勾選『是』,並勾選經費使用標準『依本校規定』或『授權指定用途業務單位彈性使用』後,於『指定給予』處說明您想指定捐贈本校之單位名稱及用途。我們將會依據您的意願,將捐贈款項分配至您指定的單位使用。若您不指定捐款用途,款項將統一納入校務基金,由學校統籌運用。

四、   捐款有收據嗎?
您的捐贈款項一經本校出納組確認入帳後,將會依您所填送的捐贈單開立可抵扣稅額的正式收據併本校感謝函,以掛號信件郵寄至您的通訊地址。捐款金額不論多寡,皆可在當年度所得稅申報時全數扣抵,但超過當年度所得總額部分,不可遞延至下年度扣除。

五、   收據遺失該怎麼辦?
若您的捐款收據不慎遺失,請與本校秘書室聯繫(049-2910960分機2107),並告知您的相關資料,我們確認身份後,將盡快補寄收據影印本給您。